法庭:摺錯床單 揸胸當懲罰

【本報訊】已婚中年洗衣公司女工喜以「胸襲」作為懲罰同事們摺錯床單,今年六月更向一名摺疊床單馬虎的女同事兩度「揸胸」教訓,對方走開迴避時她仍不罷休,繼續「搣」女同事的手臂,且追出擊打對方頸項數下,終令自己惹上官非。被捕女工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她昨於荃灣法院認控罪,裁判官先索取其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准她保釋至下月十日判刑。

承認貪玩 控方要求賠償

五十七歲被告郭寶珍,被控在今年六月廿五日於青衣某洗衣公司內非禮女事主,並於同日同地襲擊同一女事主使其身體受傷害。被告昨由長子陪同下到庭應訊,她在庭上表現鎮定。

辯方求情指此案與一般男非禮女的案件不相同,被告只因貪玩才向事主「揸胸」,她明白胸部是敏感位置,並已透過社工向事主道歉,案發後亦已自行辭職。辯方又指被告已婚及育有子女,患有心臟病及糖尿病。控方則要求被告向事主作出賠償,裁判官表示下次判刑時才處理。

案情指事發下午五時半,被告與事主同摺床單時,她突然向事主揸胸一下,事主責備被告,但她卻只顧大笑,惟之後她再次向事主揸胸,事主遂推開她手並走開。但十五分鐘後被告卻突然搣事主右臂,事主走避,被告仍緊隨並用手擊打事主頸數下。事主其後到醫院求診,發現其右臂擦傷及後頸疼痛,至七月卅日,事主仍感受傷位置痛楚,遂報警求助。警方在十月十日拘捕被告,她在警誡下承認只因貪玩才犯案,又指過往有同事摺錯床單時,她亦會摸對方胸作懲罰,事發時因事主起腳踢她還擊,故她才搣事主頸。兩人的主管則表示,事主曾投訴遭被告襲擊。

案件編號:TWCC 31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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