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湯遭強烈譴責 貪曾須繩之以法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人稱「貪湯」嘅前廉政專員湯顯明終於時辰到嘞!

呢,貪湯被踢爆任內濫用公帑等連串貪腐醜聞,立法會帳委會終於完成廉署酬酢開支調查報告,全體委員一致同意引用歷來最嚴厲嘅「強烈譴責」字眼,炮轟貪湯以公帑買茅台送禮、酬酢開支超標、外訪時乘機遊山玩水等三大罪狀;而長達數十頁嘅報告更加罕有咁喺篇首列出貪湯罪狀及帳委會評價添。至於把關失職嘅廉署社區關係處同行政署,一樣罪責難逃,被報告用上「譴責」等較輕微字眼批評,齊齊陪貪湯受靶。所以話啫,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時辰一到,全部醜聞主角都走唔甩o架。

講起醜聞主角,貪湯都算世紀大丑角咯。堂堂前廉署阿一,居然淪落到畀立法會強烈譴責,如果稍有廉恥之心,急急搵窿捐啦。可惜,貪湯睇怕都冇乜廉恥之心o架嘞,等功夫茶提醒佢啦,帳委會甚少使用「強烈譴責」字眼,過往最嚴厲只係對旅發局前總幹事臧明華提過「特別譴責」,就算窩囊到極嘅前衞生署署長林秉恩同前食衞局局長周一嶽,都係分別被「譴責」同「極度遺憾」咋。貪湯受到嘅批評比任何人嚴厲,足以證明佢嘅貪腐醜聞嚴重到何等程度。

咁講啦,貪湯被帳委會強烈譴責,其實係意料中事。正所謂,出得嚟行,預咗要還。貪湯主政廉署五年,打橫行咗五年,搞到廉署招牌幾乎就此斷送,家陣被立法會極刑侍候,完全係罪有應得。大家想問嘅係,貪湯嘅貪腐醜行已經被蓋棺論定,佢嘅契兄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嘅貪腐勾當幾時至有結論呢?有名你叫啦,「絕代雙貪」吖嘛,家陣貪湯遭受帳委會「極刑」,若然更加貪婪嘅貪曾逍遙法外,咁仲成世界嘅?仲有王法嘅?

講到呢度,功夫茶難免又要問一問廉署。喂,貪曾嘅貪腐案究竟查成點呀?唔經唔覺,你哋都查咗接近兩年咯喎,幾時至有結論呢?立法會成日吵吵鬧鬧,不務正業,都對貪湯嘅胡作非為有定論啦,廉署對貪曾嘅調查唔嗲唔吊,軟手軟腳,咁咪仲衰過立法會?唔通有難言之隱?再咁落去,廉署嘅招牌都可以當柴燒咯。

講真,貪曾如果唔受制裁,真係天冇眼o架。佢唔止自己貪,仲縱容手下貪,貪湯點解咁猖獗呀?咪就係有貪曾呢把保護傘包庇囉。依家貪湯被強烈譴責,貪曾更加要被強烈懲罰喇!

一句講晒,廉署為人為己,快快將貪曾法辦,如果唔係,你哋唔止被帳委會譴責,仲隨時被七百萬人譴責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