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立法會議員質疑,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可透過擔任雙非嬰兒的監護人或受託人在港買樓,以逃避買家印花稅(BSD)等樓市辣招。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強調雙非嬰與其他「未成年、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永久性居民一樣,其監護人或受託人也可申請豁免BSD,但稅務局會要求他們提供資料證明其合法代表身份,例如證明父母關係的出世紙,由法院或監護委員會發出的監護令等,以免遭到濫用。
對於有議員擔心境外買家可透過向本地人提供資金買樓,藉此逃避BSD,運房局文件重申,本地永久性居民可透過餽贈、貸款或委託形式購買樓宇,但必須聲明所有物業交易是代表自己行事,而非代他人買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