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早前被揭在任五年間,屢次濫用公帑買茅台、亂送禮和瘋狂外訪,部分更涉刑事成分,分別遭獨立檢討委員會、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三方調查。帳委會昨日敲定貪湯調查報告的結論及評語,一致決定引用歷來最嚴厲的「強烈譴責」字眼,分別炮轟貪湯酬酢及買酒開支超標、濫用公帑贈送私人性質禮物、以及藉官式外訪遊山玩水等三大罪狀,並會列出貪湯供詞的前後矛盾之處。報告將於本月廿七日呈交立法會大會及對外公布。
審計署於今年初發表報告,踢爆湯顯明任職廉署期間的多項醜行,引起社會嘩然。帳委會其後就事件召開了四場公開聆訊,傳召貪湯、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及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等人作供,原定在立法會十月復會時發表結論報告。
不過,由政府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其後發表報告,揭發湯顯明更多醜行,並顯示貪湯早前向帳委會作供時可能有所隱瞞,涉嫌發假誓作假證供。帳委會復會後決定重開聆訊及重寫調查報告,再次傳召貪湯等人作供,最終帳委會就貪湯醜聞先後召開了八場、合共長達廿六小時的公開聆訊,包括五次「公審」貪湯。
帳委會昨日就貪湯調查報告召開最後一次閉門會議,七名來自不同黨派的委員,一致同意在報告中起用「強烈譴責」等歷來最嚴厲的字眼批評貪湯,並在長達七、八十頁的報告中,罕有在首部分即列出貪湯的各項罪狀和帳委會的評語。
貪湯第一宗罪是任內酬酢開支屢次超標,包括違規將用餐及酒水開支分單開數,為了迎合內地訪客口味及個人喜好而狂買茅台等烈酒,將內地官場的豪飲豪食歪風引入廉署。
貪湯的第二宗罪,是濫用公帑購買相機、絲巾、生肖擺設等名貴及屬私人性質禮物送給內地官員,疑似為自己退休後出任全國政協委員鋪路,最「騎呢」是合共用了一千六百多元購買牛雜及魚蛋,作為代表整個廉署的「全署禮物」宴請內地訪客,敗壞廉署廉潔形象。
第三宗罪是以外訪為名,私人旅遊為實,包括在官式出訪四川時轉往樂山大佛遊玩,到訪雲南時又轉往麗江遊山玩水等。其中其直屬上司「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審批貪湯的外訪申請時疏忽縱容,即使臨近出訪時始提出申請,他也照批可也,事後亦鮮有要求貪湯詳細匯報外訪成果。
貪湯最過分的,是涉嫌濫用納稅人公帑拍拖「溝女」,包括帶同其女友前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陳詠梅出席部分廉署宴會,當中只有一次有自掏腰包付款,又在其中一次訪京更無故提早兩天離港,疑似為了與陳詠梅提早會合遊玩。
對於現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劉江華的太太穆斐文,帳委會亦質疑她縱容貪湯違規買酒及亂開數,決定予以亦屬相當嚴厲的「譴責」字眼。
至於湯顯明被指向帳委會發假誓作假證供,消息指報告將列出各名證人證供的出入之處,但部分委員認為將事件直接轉介律政司跟進,超出帳委會職權範圍,暫時未有任何決定,報告可能僅會一般性地要求廉署、律政司或其他執法機關,跟進當中有否涉及刑事罪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