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言情小說,愛說「因誤會而結合,因了解而分開」。特權法查免費牌,建制派議員幾乎個個開腔非議政府,顯然了解政府處理不善,但到頭來照樣不離不棄,表決不跟自己表述,沒因了解而分開,立會無法動用特權法。
政府說多了,民眾固然了解較多,但愈了解,也愈費解。四個台的競爭說是良性,為何五個台便成了惡性,良與惡的標準在哪裏?現今只兩個台不是更良性嗎?所謂兩個台,實際卻是一個台壟斷了電視市場三十年,如果有整體考量,為甚麼只考量財力,不考量資歷,過往有打破電訊市場壟斷經驗的經營者不獲青睞,不就說明埋頭苦幹得個吉,要緊的是要懂得買殼、上市、分拆、再上市。
政府的電視宣傳片,教人找仲裁員幫忙和解以避免訴訟。發牌事件,政府如果無錯,便應跟公眾解釋清楚,如果自覺有錯便應尋求解決辦法;但政府只口口聲聲叫人司法覆核政府,生意人打官司自掏腰包,政府卻拿納稅人血汗錢訴訟,一副有恃無恐、你奈我何的態度。
政府作成的決策遇到民意重大反對,朝令夕改,二十幾年前港英試過;當時為加的士牌費而引發罷駛,最終變成騷亂,港英也馬上撤掉政策。如今特區政府寧要官司,也不要解釋政策,於行政上是罕有例子。發牌事件,政府本有機會做得更好甚至解決,不嘗試除了面子問題,更是刻意把事件鬧至法院,不過把沒認受性的行政權力拿到法庭賭一把,輸了認受性沒有最衰,只有更衰;一旦勝訴,現行政府的行政權力便有法庭認可,拿法治給政治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