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港企擔心粵工會權力膨脹

粵總工會最近就「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進行諮詢,主要內容是要加入勞方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港商擔心,這無疑是加大了工會的權力,對企業的管治和經營將會帶來嚴重影響,甚至會導致更多企業老闆「無心戀戰」而結業或他遷。

新條例規定:職工協商代表有權按當地物價及工資指導線向企業提出協商工資的要求,就有關報酬、保險福利和裁員、獎罰等事項,簽訂集體合同等事宜與企業進行「平等協商」;協商的範圍還包括:工資制度和標準、發放時間和支付方法、調薪幅度和辦法、津貼補貼和獎金的分配辦法等。

換言之,這條例使工會與企業老闆變成「平起平坐」,差不多所有的行政管理,工會代表均有一半的「話事權」。而且,工會代表有權取得企業註冊登記情況、章程、財務會計報告、勞動定額標準、工資支付情況、納稅和社保繳納情況等,同時還享有「免死金牌」,企業就算有所不滿,也不得將其降級、調職、免職等。

試想,如果員工的工資不是由市場供求決定,加薪不是根據工作表現,老闆在企業內失去「話事權」,處處要和工會代表協商,事事要職方同意才能進行,企業的運作會暢順嗎?難怪很多廠商擔憂,新例一旦實施,眾多勞資摩擦也會隨之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