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法被視為香港立法會的尚方寶劍,本應等到重大事項或關鍵時刻才動用,但近年政客無風起浪,動不動就要祭出尚方寶劍,動不動就要置人於死地,即使芝麻綠豆般的小事也不放過。有人統計過,今屆立法會上場短短一年多,討論引用特權法的次數可能比過去十幾年的總數還要多,令人嘖嘖稱奇。
很明顯,特權法已淪為政治工具,再也不是甚麼尚方寶劍。不過這也難怪,立法會本來就是整個社會的縮影,社會愈來愈政治化,立法會自然也不可能平靜;甚至可以這樣說,社會之所以愈來愈政治化,就是因為立法會政客搞風搞雨,上樑不正下樑歪嘛。
「長恨人心不如水,等閒平地起波瀾。」許多事情本來不值得大驚小怪,有人偏偏要小題大做,結果攪得周天寒徹,永無寧日。例如免費電視發牌事件,如果是在港英年代,根本不會引起這場風波,當時港督一言九鼎,誰敢說三道四?誰敢引用特權法要求行政會議公開機密文件?如今的所謂泛民主派,當時一個比一個聽話,從來不敢對英國人說不。正如那個陳四萬一樣,在英國人手下做了幾十年官,一向俯首貼耳,唯唯諾諾,從來不知民主為何物,但回歸後忽然搖身一變成為「民主阿婆」,你說好不好笑。
當然,香港鬧到今天這種地步,並不是單一原因,各方面都有責任,北大人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