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制香港立法機構、死保功能組別、控制「產生」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及未來的提名委員會,有一個說法,就是要「實現均衡參與」,美其名曰「有代表性」。這套做法從四九年中共坐天下成立「聯合政府」,召開了全國各黨派、各團體、各界人士參加的政治協商會議,共商建國大計時就開始了。後來「選各級人大代表」也是這樣,要有「各界代表」,要體現「均衡參與」,哪個方面都不能沒有。
不過,由中共挑選的各方面的代表,並不代表「均衡」,各級「政協」「人大」中的「各方代表」,中共黨員或聽黨的話的佔大多數。於是「政協」「人大」中的各方代表其實還是「代表」黨的意志,是披着「政協」「人大」外衣的「黨代表」。由此,中共從始至終,由表及裏的控制着「政協」和「人大」。
香港立法會、特首選舉委員會、香港區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組成產生也是引用這樣的「均衡參與」機制。「功能組別」要「均衡」,選委會的組成要「均衡」,政協委員、人大代表也要「均衡」。這個「均衡」的比例、人數和人員挑選都是朝廷一手掌控的。這些被「均衡」挑選進來的「各方各界代表」身份似乎各異,但有一共同點,他們都是北京信任和可以指揮的人。
最近,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喬曉陽會見一個香港工商界代表團,再次強調今後特首普選有一個重點就是「均衡參與」,提名委員會的組成就是體現了均衡參與,使社會各界別包括工商界在提名特首參選人時可參與,確保能選出得到各方面認可、讓各方面都較為放心的特首候選人。這個提名委員會的「各方面」大多數都是由北京「均衡」進來的,對特首候選人北京放心了,「各方面」自然就放心了。
公民提名不是朝廷「均衡」而來的,所以不能「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