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黨管媒體 逼良為娼

陳永洲事件以《新快報》高層被撤換暫告一段落。儘管事件背後的指使者尚未水落石出,但根據中共一貫以來的家醜不外揚的原則,此次事件只能以媒體自背黑鍋而告終。該起事件令人不解之處在於,《新快報》和陳永洲本人為何與中聯重科過不去?一般的解釋,不外陳永洲和《新快報》利欲熏心,利用手中的社會公器進行新聞尋租,以從中取得利益,但透過現象看本質,不難發現,黨管媒體的中國特色,才是造成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無條件地充當喉舌

中共意識形態的主管部門,一直以來沾沾自喜於對媒體的管理方式,即中共只管人不管財。媒體可以作為事業單位的編制,但財政撥款卻無緣或很少享有,中共將媒體一把從自己的懷裏推向市場,在「斷奶停糧」的同時,還美其名曰要讓媒體在市場經濟中學會游泳,學會自掙自吃;另方面,黨還要求媒體要高度「講政治」,要無條件地充當黨的喉舌,為黨發聲歌唱,其負責人必須對黨負責。於黨而言,這等同甩脫了一個大包袱,本來要養活全國幾十萬新聞從業人員,財政不堪其負,放手之後就變成了以市場養媒體,黨再無掛礙,一身輕鬆。

於媒體而言,黨的這一舉動無疑令自己陷入了難解的矛盾境地:一方面要當喉舌為黨鼓譟,另方面還要在忠誠於黨的前提下進行輿論監督,為黨看家護院謹防蛀蟲;同時,黨只給媒體政策不給錢,媒體就只能以官媒的名義從市場中掙來錢財,為黨供養喉舌,充當喉舌。換句話說,中共將媒體逼到了沒有退路的死角。媒體既要發揮正能量,主持社會公義,又要自己刨食吃飯,無疑這是一個相當高難的營生。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媒體不可能一碗水端平,於是,新聞尋租就隱晦陰暗地出現了。

缺失他律媒體墮落

中國並不允許民辦媒體,因此,過去的三十多年,媒體大多時間內一直享受着黨授予的壟斷地位。這種地位其實是最大的陽光雨露,依靠壟斷,媒體將廣告業抬成了暴利行業,黨與屬下的媒體都過上了盆滿缽滿的好日子。但是,「隨着網絡媒體,尤其是自媒體的興起,媒體陣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分化,傳統媒體愈來愈舉步維艱。

陳永洲和《新快報》被人當作槍使,固然是一種新聞尋租,但媒體業更普遍的狀態則是另一種情形:它會選擇性地進行批評報道,對於本該批評的報道對象,媒體更願意在刊發其廣告的前提下,選擇向有關部門有關人內部反映,即所謂的「內部消化」。也就是說,在意味着金錢的廣告面前,媒體其實並沒有選擇利用手中的權利進行批評,而是裝模作樣扮成不知道地保持沉默。

這種沉默當然也是不折不扣的新聞尋租。伴隨着這種尋租的、極端而言的形式,是新聞訛詐,即拿着批評稿件公然向報道對象索要錢財,否則就是曝光批評;一般大多的方式,則是報道對象主動服軟,拿錢消災。從實質來說,這兩種方式其實都是媒體以中共官方的名義,在索取利益輸送。

新聞尋租是競爭的產物,不為中國所特有,但它卻具有着中國特色:對於媒體的他律,僅限於一般法律和黨紀。有效他律的缺失,加上官辦的性質定位,才使得媒體利用新聞尋租有恃無恐。所以,在批評陳永洲和《新快報》缺乏自律、不講職業道德的同時,更值得思考的問題,是誰在逼良為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