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曾在本欄談及香港與新加坡的資產管理業務規模的比較,兩者實力接近,但近兩年香港似乎稍遜一籌,關鍵是:新加坡模式是「政府主導」,香港則是「市場主導」,相比下,在對外宣傳方面香港便處於下風。
可喜的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不久前在港簽訂的CEPA「補充協議十」即帶來好消息,因內容包括「內地同意積極研究兩地基金產品互認。」換言之,有了中央政府作後盾,香港的資產管理業務必然吸引力大增,有更大把握成為亞太區資產管理中心。
正如廠商會所分析:截至今年上半年為止,香港證監會認可的一千八百四十五隻基金中,有三百一十八隻在港註冊,較去年同期的二百七十三隻增加了百分之十六點五;日後兩地的基金產品如達成互認,在香港註冊的基金便可獲准在內地銷售,這將會提供一個強大的誘因,吸引更多基金公司選擇落戶香港,令香港的資產管理業務「如虎添翼」,並可進一步帶動相關產業的需求。
資產管理業務可帶來多大收益?如以本港去年的資產管理規模達十二萬五千八百七十餘億港元來計算,就算收百分之一的管理費,一年便有一千二百五十餘億元的收入。事實上,基金的管理費用遠不止百分之一,當中的經濟效益,可想而知。由於這是無污染、高增值的行業,最適合香港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