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還贓於民

中國貪官特別多人盡皆知,不知的是具體數字,現在似乎有一點點眉目了。早前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報告顯示,過去五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超過十五萬宗,提起公訴十六萬七千多人,其中立案偵查三十二名省部級以上官員,抓獲在逃貪官六千六百餘人,為國家追回經濟損失三百七十七億元人民幣。

在逃貪官抓獲之後的處置辦法,一般民眾都能夠理解,要麼依法懲治,要麼徇私賣放,再不就像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那樣來個「政治死刑」,確保永不翻身。可是嘛,追回來的經濟損失呢?三百多接近四百億元的贓款如何處置?一個稍不留神,說不定國產官僚施展徹頭徹尾的貪贓枉法,把好不容易追回來的一大筆贓款私吞了。

為了防止類似黑社會狗咬狗骨黑吃黑的情況發生,我說中國政府有必要設立一套處置貪污贓款的機制,一來免卻官場敗類貪上貪,二來有機會化腐朽為神奇造福蒼生。簡單來說,世光痞人我建議「還贓於民」。

舉一個例子吧,據說全國養老基金缺錢,當局傾向於延長民眾的退休年齡至六十五歲,但遭到不少人反對。既然是缺錢養老,何不把數以百億元計的貪污贓款拿來孝敬老人家?這是其中一條還贓於民的好出路。

其次嘛,中國的慈善事業乏善足陳,富貴階級一毛不拔之餘,紅十字會又變作黑十字會,募得之善款下落不明。貪污贓款大可用作種子基金,滾存下去再努力募捐以作扶貧濟世之用,順便大刀闊斧改革慈善機構,積一些陰德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