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申改土地用途不需100%業主同意

由一○年至今,城規會接獲逾百宗酒店申請,惟有立法會議員指出,目前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處理方法存在漏洞,致未必需要全部業權擁有人同意改建,城規會亦會接受申請。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指,入紙申請改變土地用途時,牽涉不少手續及技術性要求,但只需附有業主同意書,及以掛號郵遞或本地紀錄證明曾派遞通知書寄給其他擁有人,城規會便會受理申請。但他稱,一旦業權擁有人太多,便難以確定是否所有人均接獲通知或同意申請,故現行處理方法存有一定漏洞。

四年135宗酒店申請

城規會回覆,翠竹商場申請者已撤回酒店申請;由一○年至今,該會共接獲一百三十五宗酒店申請,當中九個是改劃作酒店用途的申請;一百二十六個是大廈改建或重建為酒店發展的申請。會方已考慮的一百二十四宗申請中,其中八十八個獲得城規會批准,十三個位於九龍東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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