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集團近年為逃避刑責,以中介公司形式介紹「債仔」向財務公司借貸,收取高達貸款額五成或以上的手續費,由於「手續費」並非利息,故難以控告「放高利貸」罪名。新界北警方早前接獲一宗報案,一名「債仔」向財務公司借款六千元,中介公司竟收取高達五千三百元手續費,債仔僅獲取七百元貸款。警方幾經搜證,終證明中介公司與財務公司「共謀」,於是引用《放債人》條例中的「放債人向借貸人收取酬金」罪名,成功將中介公司一名職員入罪,在原審法庭判處其社會服務令,被告多番上訴失敗,終審法院今年八月更將其定為案例;而中介公司負責人的案件則仍在審訊中。
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去年十二月展開「日出計劃」,打擊非法借貸及收數活動,負責該計劃的第一隊高級督察賈錦琳指,高利貸集團近年改以所謂「中介」及「顧問」公司,介紹債仔到財務公司借貸,雖然兩者背後有關連,卻聲稱完全獨立,且收取極高昂手續費。
賈續指,中介公司會先要求債仔填寫詳細資料及附上證明,包括住址、電話及家人工作地點等,然後便會帶往財務公司貸款,收取利息不超過年息六十厘,符合本港法例。但中介公司之後聲稱要收取貸款額一半或以上的手續費,由於「債仔」怯於之前已公開家人資料,加上急於取得款項,明知是「高利貸」亦同意簽署。
之後債仔無力清還,非法收數集團不但會滋擾他本人,更會向其鄰居大門淋紅油,塞鎖匙窿等,又會致電或到親友公司登門威嚇,透過群眾壓力逼債仔加快還錢。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第一隊總督察羅瑞深表示,會教導大廈管理員如何辨認「收數佬」,例如他們會假扮成「街坊」持飯盒或杯裝飲品,其實內裏盛滿紅油,應登記其身份證明令對方知難而退。「日出計劃」展開至今,涉及非法收數活動的報案由去年全年四百四十五宗,減至今年首三季的二百五十一宗。
記者鄭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