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美國美高梅賭場及酒店集團的母公司MGM Resorts International(原告)昨入稟高院,民事控告一間中英文名稱均與原告相似的香港公司,即被告美高梅國際酒店集團有限公司(MGM International Hotel Group Limited),其報稱地址是尖沙咀商廈的秘書公司。
原告指透過子公司於澳門經營娛樂場及度假村,並在中港兩地註冊了「美高梅」及「MGM」兩個商標,而被告則在未經授權下,侵權使用了原告的中英文註冊商標;加上被告同樣從事酒店投資業務,會令外界混淆雙方是有關聯,因此要求法庭頒令禁制被告使用其商標,另需賠償原告的損失。
案件編號: HCA 2092/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