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英文時尚生活雜誌《HK Magazine》之創辦人Steve Clyde Freeman(被告)因欠租昨遭業主入稟高院追討。他被指去年五月承租一個由大律師黃軒利(原告)持有、位於跑馬地鳳輝臺、月租五萬八千元的單位,惟原告指他在今年九月開始欠租,截至十月底欠款十一萬六千元。
原告要求頒令被告交出單位、清繳上述兩個月的欠租及作出其他相關的賠償。據資料指被告早前已將《HK Magazine》賣盤。
案件編號: HCA 209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