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有逾八十年歷史的大生利百貨,其第三代後人為了姑母的三千五百萬元遺產在港對簿公堂。堂弟指姑母死前承諾將之前交給他堂兄的遺產給兩堂兄弟平分,堂兄給他約一千八百萬元正是姑母的遺產,但堂兄卻指該些款項是他慷慨送贈堂弟,並非姑母遺產,更指其中八百卅萬元是他交予堂弟婦代購兩個物業,並入稟高院要求討回物業。高院昨判堂兄敗訴,裁定他給堂弟的所有款項均為姑母遺產,姑母亦確曾答允把款項給二人平分。
與訟堂兄弟為羅文蔚及羅文錦,兩人的八十八歲姑母羅佩球於○一年逝世,她並無子女,遺下三千五百萬元予羅文蔚,而羅佩球的父親羅載生乃澳門大生利百貨創辦人。本案涉及堂兄羅文蔚就堂弟婦名下的銅鑼灣景隆街一地舖及西環豐業大廈一個單位興訟,要求頒令堂弟婦是以信託形式代他擁有,要求收回物業;另堂弟羅文錦亦入稟要求頒令他從堂兄收到的一千八百萬元乃姑母送贈的遺產。
法官早前開庭聽取雙方證人作供,他昨日頒下判詞,指堂弟夫婦的證供較可信。法官指,他相信堂兄為人慷慨大方,但原本在薄餅店工作的堂兄獲得姑母遺產後,突然「慷慨」分批給予堂弟共約一千八百萬元款項,令法官感到相當奇怪,堂兄作供時並未能給予合理解釋,而且款項剛好約等於姑母給他之遺產一半。法官最終接納堂弟指姑母死前曾答允將給予堂兄的約三千五百萬元分一半給他。
至於該兩個物業,堂兄指稱原屬姑母所有,及後按姑母遺囑分給她另一姪兒羅文星。堂兄其後決定以八百卅萬元購回物業,但因有意見指他與文星均是姑母遺囑受益人,不能互相買賣,故以堂弟婦關秀嬋之名義買入再放租。堂兄指他將所收租金交給關是因他慷慨及為救濟堂弟夫婦,但法官指,堂兄作供說及此事時顯得特別緊張,且當時堂弟夫婦本身擁有超過一千萬元資產,毋須他人救濟。
法官認為該八百多萬元亦是姑母遺產之一部分,堂兄亦需賠償關因此案而未能賣樓的損失。法官又指,雖然沒有任何人指堂兄有收起姑母給予二人平分的款項,但認為堂兄亦需清楚交代姑母給他的所有款項帳目。
資料顯示,大生利百貨成立於一九三二年,九三年改組為有限公司,是多個著名品牌如美贊臣、歐來雅及美國莊臣的澳門總經銷商。據悉羅氏家族風光時,整條澳門賈百樂提督街均曾屬於羅氏。
案件編號:HCA 2307/2009,HCA 14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