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在DR醫學美容集團毒針事故成立的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接納轄下區分醫療程序和美容服務工作小組的報告,建議涉及藥物或物質入人體的程序,應由註冊醫生進行,衞生署會向美容業界發出指引,該類行為若由非註冊醫生進行則屬無牌行醫。醫生接到美容院轉介客人做醫療美容程序前,須表明身份、正式診治和講解程序的風險等,若醫生只執行美容院指派的工作,可能違反《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守則》),但港府沒有將指引立法規管。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認為,指引有助日後執法故具約束力。
工作小組在卅五種潛在安全關注的美容提出七項建議,其中涉及注射美容程序包括皮下填充劑、A型肉毒桿菌素、高濃度血小板血清和減肥針注射,以及用機械或化學方法使皮膚剝脫、可引致併發症的高壓氧治療和漂牙等,應由註冊醫生或牙醫負責。紋身和穿環獲豁免列為醫療程序,但從業員應受適當訓練及採取感染控制措施。
至於使用不同形式的醫療能量儀器,例如激光、強烈脈衝光等美容程序,小組支持當局立法規管,並成立專家小組提供監管這類儀器的意見。委員會認為,洗腸雖不屬高科技治療,但涉及高風險,需要加強監管和宣傳教育。
高永文提醒提供美容治療的醫生要遵守《守則》,接獲美容院轉介客人時,客人是該醫生的正式病人,醫生需要先診治病人,向病人解釋他是否適合接受美容程序、風險及在病人同意下才進行,這些步驟須詳細記錄和妥善保存,並對治療承擔責任。此外,醫生為病人注射藥物或其他物質,須確保注入物處理程序安全。
衞生署會向五千多間美容院發出「提供美容程序須知」,忠告若不遵照指引,提供只應由醫生或牙醫進行的程序,可能觸犯《醫生註冊條例》或《牙醫註冊條例》而被檢控。
衞生署或其他執法機關會視乎每宗個案的事實和證據,展開調查及檢控。衞生署亦會向醫生發信,提醒他們提供美容程序時,須嚴格遵守《守則》。工作小組的報告與督導委員會的結論稍後會提交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若獲議員支持,當局會將有關指引上載於食物及衞生局及衞生署網頁。
高永文承認,美容程序與醫療發展一日千里,難有一份涵蓋所有程序的白紙黑字法例,故可透過指引規管,當局會密切監察及研究規管新出現的美容程序。對於能否防止DR醫學美容集團事件重演,高永文說個案仍在調查中,當局會密切注意調查進展,但他認為指引有助部門對觸犯監管醫生和牙醫的兩條條例遭檢控違法人士,故雙雙約束醫生和美容業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