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成衣商人三年前在港島維園籃球場打球時,與一名菲律賓籍對手爭執,揮拳將對手打倒地上,令對手腦部多處出血重創,結果被對方民事索償逾六百萬元。被告昨在高院陳詞時,表示願意承擔責任,但認為原告索償金額過高,坦言自己難以賠償,只是無奈地說:「我本身得番一間居屋,間屋仲要供緊……我希望之後可以有屋住。」
原告Epifanio Candel Arbasto(四十六歲)向被告陳敬胤(五十歲)提出的索償金額,介乎六百三十多萬元至六百六十萬元之間,其中原告再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約二百二十多萬元及醫藥費二百萬元。法官押後宣判。
案件編號:HCPI 4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