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梁柏廷勒索同志罪成

【本報訊】新進男歌手梁柏廷Jero與男同志肛交後,訛稱拍下兩人肛交的片段,並夥同女友人勒索對方共廿五萬元,案件昨在區院裁決。法官裁定男女被告勒索罪成後,指案情獨特和被告有部署,下令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把案件押後至十一月十五日判刑,兩名被告要還押監房看管。

女友從旁協助 同罪還押

男被告梁迪斯(又名梁家進及梁柏廷,廿一歲),被控三項勒索罪。女被告何美嬌(廿一歲),被控兩項勒索罪。控罪指,男被告於去年二月十日勒索男事主X兩萬元,兩名被告再於去年二月廿一及廿二日先後勒索X八萬元及十五萬元。法官裁決時指,梁在同志網站結識事主後,約事主到自己住所,再與事主肛交,梁是有心鋪排與事主發展進而勒索,女被告則押事主去借錢,有份參與和協助勒索事主,男女被告因此都罪名成立。

此外,一名李姓旁聽男子(年約三十多歲),在開庭前以智能電話拍攝庭內情況,男被告發現後向法庭投訴,李向法官解釋是要向朋友證明自己到了法庭才拍照。法官一度把李的電話沒收,之後交予警方處理。警方把李帶返灣仔警署期間,李向記者表示:「影咗先知唔畀影!」

案件編號:DCCC 10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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