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警先後失記事冊 副處長致歉

【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批評警隊保護市民個人資料不力,先後有十一名警員遺失記事冊,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馬維騄對事件表示遺憾,向受影響市民致歉,並會就現時發放、管有及回收記事冊的程序及指引進行檢討;他又指警員遺失十七本記事冊屬嚴重過失,懲處會相對較嚴重,一般而言,懲處由警誡至嚴重申斥。

馬維騄昨出席警察員佐級協會會慶時表示,警員記事冊十分重要,可用作法庭證供,協助警員作供時的記憶,每本均有編號,發放、管有及回收有一套程序。

今次事件除涉警員疏忽,督導人員亦未有做好職責,管理層會檢討現時的指引是否有不清晰地方,又會研究私隱署提供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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