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洗手液洗手,普遍視為比用肥皂更清潔。因洗手液載於容器中,使用者只能接觸所用分量;跟肥皂不同,每名使用者或多或少都接觸過,必然留下污染物質,故無可避免愈用愈髒。
然而,洗手液非全無用者污染可能。只要骯髒之手接觸供應洗手液的出口或按鈕,隨後的使用者做同一動作,便有機會受污染。
因此,供應洗手液設施跟肥皂一樣,有愈用愈髒可能。改用毋須手觸的洗手液設施,雖可去除按鈕污染,但仍不能防止使用者接觸洗手液的出口。
話雖如此,但不論肥皂或洗手液,皆有助增加洗手的清潔作用。因為兩者a的主要作用,乃改變水的「表面張力」,加強水與手部皮膚的接觸,令其更有效帶走污染物質,包括細菌、病毒等。
肥皂及洗手液另一作用,是使不溶於水的油脂,化為可溶於水物質,讓水帶走油脂,去除「油溶性」污染物。某些病毒表面是油脂層,此等病毒遇肥皂或洗手液,便遭摧毀,但若不另加消毒化學物質,兩者殺病菌病毒作用,僅此而已。故洗手的清潔作用,主要來自水,尤其是流動的水透過雙手摩擦,把污染物擦離皮膚表面,然後用水沖走。肥皂及洗手液作用,乃大大增加此摩擦及沖洗過程的效率。洗手液發現含菌量超標,相信是洗手液供應出口及按鈕受使用者污染居多,因此除追究洗手液供應商外,亦須檢視洗手液供應設施的設計、維修保養及清潔。但此發現絕不應成為市民不用洗手液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