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貪曾應得好小偷獎

貪曾下台已逾十五個月,江湖上還一直有他的傳說,可見貪曾「魅力」非凡,呢呢呢,東方報業集團去年率先報道,佢卸任後繼續貪盡納稅人一分一毫——將一批約值一百八十萬元嘅「香港回歸十年紀念珍藏」貴州茅台酒運往七一後供他辦公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

然而,由於貪曾一手提拔嘅愛將貪湯,出任廉政專員期間不斷購入烈酒自用,一時之間,名酒成為「絕代雙貪」嘅icon,有傳媒以《公開資料守則》查詢各政府部門自香港回歸以來嘅買酒量、買酒開支及存酒量,唯獨特首辦未能提供自九六年成立至一二年七月政府換屆以來的存酒資料;換言之,回歸後長達十五年的特首辦存酒紀錄均已被銷毀,貪曾完全漠視政府嘅採購規例,如此這般「做手腳」,無非令外界無法追查他是否有私吞部分公家美酒。

不過,人在做,天在看。貪湯豪買烈酒事件引來公眾注目,風頭火勢,貪曾於七月以該批酒再也沒必要保留備用為理由,鬼祟將百多支酒送返禮賓府。有議員質疑貪曾此舉是無私顯見私,同時是為逃避廉署追查才將茅台送回禮賓府,且不知有沒有偷龍轉鳳。

貪曾以「該批酒再也沒必要保留備用」為理由,難道就可以洗脫貪婪公物之罪嗎?一如高買者把貨物偷運出超市外,被便衣警衞發現捉拿了,才施施然說:「再也沒必要購買備用,你攞番去喇!」咁都得,「盜竊」兩字從此在字典消失喇!有個笑話,說培訓專家想讓大家懂得團結就是力量的道理,他給了每人一根筷子,令其折斷,大家很容易便把一根筷子折斷,如是者一路加到十根,筷子依然被折斷……專家急了,只好說,這節課是想跟大家講,現在的產品質量確實太差了!改變一個人的觀念真的那麼容易嗎?若然,把偷來的酒送回去,曾蔭權爵士應得「好小偷」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