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要新思維,新思維不等於胡思亂想,也不等於簡單粗暴地把傳統和過往否定。新思維需情理兼備,從大處着眼,從小處入手。例如新界北的發展,不能否定發展;以小國寡民、農耕生活來排斥社會經濟發展。如過往菜園村的例子,表面上是保育,實際上是維護少數既得利益——那些佔地而居的原來農戶。
利益體現在他們對政府土地的佔有,或土地租借權所轉化為政府額外的補償,所謂重建村落復耕。我們要問的是:重建村落現時住的是甚麼人?是原來的農戶居民,抑或新的外來居民。若是後者,他們佔土地需不需要付出租金呢?是誰收取租金?另外,他們是否真的復耕,從事農耕,抑或是變成興趣耕種、業餘耕種。在與政府討價還價時他們所說的農耕生活是真的,抑或只是爭取更多補償的藉口呢?政府賠償之後,或許應該有所跟進,涉及這樣大的公帑,也破了原來規則,應有所檢查總結。而新思維在這中間有兩個意義。
一是菜園村一類的農耕,比起二三百年前珠三角的桑基魚塘等循環經濟的農業,頗為落後,對土地資源、水資源的利用率低。在香港這樣的寶貴土地作這樣落後的生產活動(真的而不是假的),實在浪費,不應容忍。而除傳統的循環經濟式農耕外,還可也應發展高效能高效率的新農業。
二是土地還可多層發展,利用地下空間,多種功能多維地規劃發展。
香港的方向不是十九世紀而應是二十一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