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庭上講股 被指誇大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被告昨於區院繼續自辯時,被問到是否利用收購伯明翰球會來洗黑錢,他隨即表示:「應該無可能啩!」他解釋收購球會的資金是分別向金利豐財務借貸八點三億元及從股票市場集資得來,另他亦透露透過投資屬賭業股的集團而賺了約四千多萬元,並與該集團的股東合資澳門賭廳再賺可觀收入,他又指曾投資內地煤礦及房地產項目,於○一年至○七年間賺取了約一億元;惟控方質疑他所有賺錢項目均是誇大其詞。

擬在內地建50足球學校

五十三歲被告楊家誠指,因喜愛踢足球,其心願是在中國興建五十所足球學校,才決定收購球會。他又大談投資股票的心得,是全靠四大要訣,包括投資新股、紅籌股、正轉型的股票及公司現金流不足的股票,這便足以令他在市場上賺大錢。

楊表示獲得巨額財富後,購入不少貴重物品,包括以六百萬元購入人手製的Maybach名車、以四千九百萬元購入88 Cruiser遊艇。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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