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明愛醫院副顧問醫生被指在三份超時工作津貼申領書上,冒同事簽名作核實人,以申領七小時共三千五百元的超時補水,事後被控三項偽造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開審。惟被指「遭冒簽」的關鍵證人醫生作供時,未能肯定涉案簽名是否自己簽,他反而爆出被告數年前已因父母雙亡及與上司不和等問題而患上抑鬱症,需要放長假,證人有懷疑過事發時被告是否病情「復發」。最終控方再傳另一證人後,認為該些證供均無助控方舉證,決定主動終止審訊,撤銷被告所有罪名當庭獲釋。
四十四歲被告曾偉贊事發時任職明愛醫院急症室副顧問醫生,他原被控在去年八月廿八至卅日,偽造三份看來由高級醫生梅子權簽署核實的超時工作特別補償表格,意圖以文書誘使其上司、即當時的急症室部門主管何偉俊接受是真文書。
梅子權供稱,他與被告所屬部門每日最高可共申領六小時超時津貼,同事間會互相在對方的表格核實簽署,他指因工作繁忙有時會「簽到好亂」,每個簽名的式樣也不會完全相同,故不肯定涉案三個簽名是否自己簽。梅並稱,被告一○至一一年間遭受母親遇溺身亡,又與上司不咬弦,險被調到北大嶼山醫院,精神壓力大到一度患上抑鬱症而需放長假。至一二年至被告父親過世,梅當時曾問被告冒簽一事,對方表現呆滯及答非所問。
案件編號:KTCC 665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