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稱愛美的私人執業女西醫林思允,在雜誌自稱「皮膚科醫生」宣傳美容資訊,又以「皮膚碩士醫生」銜頭出版美容書籍,隨書附送她有份持股的皮膚中心美容療程優惠券,被指招攬病人,加上她非皮膚科專科醫生,書籍內容誤導公眾。醫務委員會昨召開紀律聆訊,她被指六項專業失德罪名成立,各判刑同期執行,最重刑罰為除牌三個月,緩刑兩年。
控方指,林思允一一年出版美容書《無齡肌密─皮膚碩士醫生教你如何延長皮膚的保鮮期》,內容介紹她是一間皮膚治療中心創辦人及醫務總監,具皮膚學文憑及碩士資歷。隨書附送膠原蛋白療程禮券及可換領其著作的優惠券。同年六月及八月,她在兩本雜誌刊登美容文章及廣告,自稱「皮膚科醫生」。林遭三度投訴,涉及六項專業失德。
林思允昨承認所有指控。醫委會暫代主席麥列菲菲指出,雖然林被投訴後回收未售書籍,但招攬病人屬嚴重失德,涉及書籍的四項指控被判除牌三個月,緩刑兩年;兩項涉雜誌賣廣告的控罪,判除牌一個月,緩刑一年,同期執行。
林思允九八年註冊為西醫,在英國考獲皮膚學文憑及碩士資歷,回港創辦皮膚治療中心,提供肉毒桿菌注射、激光美容等服務,中心網頁介紹她是愛美之人。
專家證人、皮膚科專科醫生陳衍里昨指,林在書籍介紹未有足夠證據支持的美容方法,包括PRP血清療法等,認為書籍是宣傳多於教育,內容集中療法好處,涉誤導公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