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五幅地由評標委會審議

【記者彭俊榮、陳偉豪報道】牽涉華人置業主席劉鑾雄、南華足球隊足主兼商人羅傑承等人的澳門巨貪奇案,昨在澳門初級法院續審。澳門廉政公署人員姚富泉出庭作供指出,雖然澳門廉署無法取得劉鑾雄在港的通話紀錄,但過往證人供詞和調查證據均顯示,歐文龍是透過羅傑承與劉鑾雄聯絡,又稱劉鑾雄與歐文龍最少有三次會面。

劉鑾雄續拒出庭 由女友旁聽

劉鑾雄及羅傑承涉嫌以二千萬港元賄賂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以獲取華置旗下澳門樓盤「御海‧南灣」五幅土地的批給,被澳門檢察院控告行賄及清洗黑錢罪。上次審訊被爆曾經遭香港廉署傳召的劉鑾雄昨日依舊無出庭,亦不見往灣仔午膳,其女友呂麗君則有到庭旁聽;另一被告羅傑承如常應訊。

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昨先在庭上提出多項質疑,包括指出涉案機場五幅土地的標書是由評標委員會審議、澳門行政長官(時任)簽署,並非由歐文龍決定,又指當時亦有另一份標書,被評標委員會評為詳盡及有技術。姚富泉則稱,綜合文書及通話紀錄,是由歐文龍指示邀請哪間公司投標,歐亦是批地的最高決策人,而羅傑承旗下公司Moon Ocean所交的標書,是三份標書中最詳盡。

歐文龍透過羅傑承聯絡劉鑾雄

明路義又質問姚,是否有證據顯示歐文龍曾與劉鑾雄直接電話聯絡,姚表示,調查顯示歐文龍透過羅傑承與劉鑾雄聯絡,惟澳門廉署無法取得劉鑾雄在港的通話紀錄。雖然劉鑾雄與歐文龍沒有直接通話紀錄,但姚稱他們最少有三次會面。

另外,姚作供時亦提及,涉案二千萬元賄款支票是包含在一份借貸合約中,惟合約提到的服務,部分是由其他公司提供,部分並無執行,顯示羅傑承的公司並無提供合約證明的服務。

香港廉署執行處前副處長徐家傑表示,根據一般程序,若要求香港執法機構提供協助,索取通訊商通訊紀錄,澳門廉署須先向澳門法院申請批文,再由本港廉署向本港法院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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