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幼稚園除學券資助以外,有經濟困難的家長可申請「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但需通過入息審查。學生資助辦事處資料顯示,有關計劃上年度批出三萬八千多宗申請,涉及四億四千多萬元款額,較兩年前高出近九成。有幼稚園老師揭發,有內地工作的家長利用學資處難以到內地查核的漏洞,騙取學費減免。學資處回覆指會不時抽查申請個案,過去兩年發現有四宗申請人或配偶漏報內地收入的個案。
本學年學券資助計劃,為每名學童提供一萬七千五百一十元的資助,家庭如有需要欲獲取學券以外的學費減免,可另向學資處申請「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半日制學費減免的全年最高總資助為二萬一千三百元;全日制學費減免最高資助為三萬四千五百元。
根據學資處資料顯示,該計劃上年度接獲四萬二千多宗申請,其中三萬八千七百三十五宗成功獲批,批出四億四千八百多萬元,較一○/一一年度批出的二億三千九百萬元急增逾八成七。有幼稚園老師透露,發現有個別報稱內地工作的家長涉嫌隱瞞收入以騙取資助。
學資處表示會不時抽查申請個案,去年發現有三宗申請人或配偶漏報內地收入情況,前年則有一宗。學資處指申請學費減免的家長,需要提供境外工作的收入證明,若家庭入息不足應付生活,需作書面解釋。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當局應加強與內地合作,交換兩地居民的工作收入資料,並加強教育讓家長了解虛報入息的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