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諮詢半年助361人

【本報訊】由民政事務局推行的「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兩年期試驗計劃」實施半年,成功審批逾三百名合資格申請人,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大部分申請涉及人身傷亡及合約訴訟個案。港府解釋,本港近年法庭上無律師代表個案有上升趨勢,部分訴訟人因經濟困難無法聘請律師,又不認識法院規則,致上庭時往往未能配合司法機關程序,案件需排期再審,浪費時間及資源。

擬與社福機構合作推廣

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傅小慧引述司法機構統計指,去年分別有六成四區域法院、兩成七原訟法庭及兩成四上訴法庭的民事訴訟案件,其訴訟人無律師代表,部分人因對法律程序一知半解,使案件在推進時遇上困難,當局決定每年斥資五百萬元推行試驗計劃。傅指,計劃實施半年,三百六十一名申請人成功獲批,提供共七百二十九次免費民事法律程序意見,當局擬與其他社福機構合作將計劃推廣,已印製十種少數族裔語言小冊子加強宣傳。

試驗計劃辦事處中心主任譚劉美賜表示,申請人需未獲得法律援助及符合入息資格限額等資格,中心會向申請人提供免費的民事法律程序意見。她又指,申請人每次可獲十五至三十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就同一宗個案每三個月申請人最多可獲安排五次見面。申請人可帶同相關法庭文件親身到試驗計劃辦事處,詳情可致電22595017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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