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牛奶公司旗下7-Eleven便利店遍布全港,九百多間分店中,五百餘間屬特許經營。在葵涌石籬商場經營十二年的加盟商羅忠俊不滿合約內容不公,不再續約,昨趁約滿結業,聯同香港特許加盟商協會十多名會員齊集店外抗議,指公司以「商業秘密」為由拒公開商品來貨價。協會又不滿公司沒有提供中文合約,令加盟商無法清楚理解條款及權責,促請政府立法監管特許經營。7-Eleven發言人回應,來貨價包含物流或其他必需費用,無法分拆計算。
羅忠俊稱,加盟商的實際利潤是根據店舖銷售額及毛利率釐定,再按雙方協定比例分帳,計算毛利率的關鍵是來貨價。即使銷售額有所增長,但毛利率由過往三成三調整至近月兩成四,扣除店舖營運及基本開支後,他每月經營真正「落袋」僅兩萬五千元至三萬元。羅上周於店外掛巨型橫額及暫停經營「熱賣點」,牛奶公司發律師信要求他立即拆除及重開櫃位,羅並無理會。
7-Eleven昨派員到羅的店舖盤點,並發表聲明表示羅一直獲合理利潤,公司定期向加盟商提供帳簿記錄,包括店舖損益、總體帳目、存貨資料、銷售收益等。合約方面,公司為加盟商提供個別簡介會議,以廣東話詳述內容及給予合理時間供對方審閱,待完全理解及接受協議後方正式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