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政變證明,民主要爭取回來,爭取後亦不能以為民主政制會自動發展成好的政治效果,原來支持民主的會變成造就反民主結果的。民主發展迂迴曲折,充滿變數,未必可以預期結果,因為決定民主進程的不是民主制度本身,而是社會內外的種種因素。
埃及政府由多數票選出,絕對符合普選要求,卻有人不滿意結果,輸了不服輸,少數不服從多數,要用民眾示威來推翻民選政府,推翻原來大家同意的民主程序。這些人和組織在普選之前要求普選,口口聲聲民主,選輸了卻即放棄民主,否定普選,講求甚麼直接民主,實際上是讓少數人騎劫民主體制和政治進程。
結果,最後軍隊得勢,是當初埃及推翻專制的對手,政權再次入於軍隊專政控制之內。從反專制到反民選政府中,眾多人命白白死掉,而在軍隊鎮壓下,支持民選政府的群眾又賠上數千條人命,似乎成了毫無意義的悲劇。或許這不是民主的錯,卻是爭取民主的群眾與組織的錯——過於幼稚無知,熱情衝昏頭腦。埃及人民經歷這麼多場專政反革命,還不能認識到民主體制的空殼多麼脆弱。
民主需在社會裏根深柢固的培育,不能拔苗助長,也不能胡亂移植。民主應該產生於生活中,與生活結合,不單只是投票式民主、批判別人的民主,而是在家庭、工作地方、社區與社會裏廣泛的民主習慣、行為與文化,西歐與北歐而非美國的經驗才是我們參考的對象,以粗口、暴力(言語、網上以至行動的)都不可能推動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