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今年初涉貪被捕後,再捲被指曾去信促行政長官梁振英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的指控。他昨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涉嫌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指他企圖以威脅或恐嚇手段要梁、白二人終止廉署對他的調查,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劉高調發聲明回應,指「身正不怕影歪」、「驚人真相終有機會大白於天下」。有法律界人士指,妨礙司法公正屬《普通法》罪行,無最高刑罰上限,若在地方法院審訊,最高可監禁七年。另外,梁、白二人屆時或須出庭作供。
曾是頭號「梁粉」的東方明珠石油有限公司前任副主席兼執行董事劉夢熊(六十四歲),今年一月八日與該公司主席黃坤及兩名高層涉嫌串謀貪污被廉署拘捕,有傳媒於翌月十七日刊登一封長兩頁紙、署名『「人在旅途灑淚時」的劉夢熊』撰寫的信件,收信人是梁振英,劉在信中稱廉署的拘捕是對他政治謀殺,「希望CY(梁英文縮寫)從政治、全局高度考慮問題,緊急制止對我的無理迫害。」末段更指「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彈!」
劉夢熊當時未有評論該信件的真偽,只稱電郵非發信人或收信人授權公開,廉署於同月二十日再次拘捕劉夢熊,至昨日率先落案控告他一項罪名,即作出多於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涉嫌違反普通法。無獨有偶,劉夢熊因此事於今年二月被捕及昨日被落案檢控,均適逢梁振英休假。
控罪指劉於今年一月九日及十日期間,涉作出一連串作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包括藉兩封分別寫給梁振英及白韞六的電郵及一封寫給梁振英而副本抄送給白韞六的信件,聲稱他與梁振英過去有交往及關聯,以威脅或恐嚇手段,尋求影響梁、白二人終止正由廉署向他或其他人士進行的調查。劉夢熊昨發表聲明,形容自己「身正不怕影歪,會以平常心對待任何『飛來橫禍』」,又指「事情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驚人真相終有機會大白於天下,屆時是非曲直一目了然」,他最後謂,「是否有人搞政治打壓,搞雙重標準,搞順我者生,逆我者亡,我相信港人眼睛雪亮。」
曾任廉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的大律師查錫我表示,不評論個案,但指要確認一封信件有否妨礙司法公正,必須從上文下理「全盤去睇」,若文中有字句意圖影響某些人要廉署終止對他的調查,便可構成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由於該罪行屬《普通法》,故沒有最高刑罰上限,若案件在裁判法院審訊,最高刑罰為入獄三年,若在地方法院審訊,則最高刑罰為入獄七年;至於收件人分別是梁振英及白韞六,查錫我稱,若控辯雙方律師同意信件是由劉夢熊發出,則梁、白二人毋須出庭;相反的話,二人便要出庭擔任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