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僱人士人人自危!有裝修工人因工受傷,僱主即時要求簽訂自僱合約後人間蒸發,工友追討賠償不成,分別向勞工處及社會福利署求助卻被當作人球,一家四口幾近斷糧。勞工處與社署事後竟同時聲稱「無印象曾接獲事主求助」,遭立法會議員狠批官僚兼不負責任,直指現有機制未能打擊「假自僱」,要求當局盡快檢討,免打工仔不斷備受剝削。
蕭先生月前受聘為裝修工人,開工期間右腿嚴重受傷,事後僱主曾承諾賠償,未幾卻以「唔好阻住個客裝修」為由,要求蕭先行簽訂自僱合約,以便出事現場可繼續進行工程,惟蕭簽約後僱主即人間蒸發,「之後先知佢求其搵個藉口氹我簽自僱,唔怪得打極電話都冇人聽!」蕭即時向勞工處舉報,對方竟聲稱不能提供協助。
身為一家四口之主的蕭先生因傷無法工作,兩名兒子又正就讀幼兒班,因「手停口停」擬向社署查詢申請綜援程序,職員卻反要求蕭再往勞工處求助,「個職員話我冇勞工處出嘅工傷證明,又唔知僱主係咪真係冇賠錢畀我,所以唔接受申請。」慘變人球的蕭大感無助,「僱主走咗,啲政府部門又一個推一個,都唔知點算!」
「呢兩個部門都係幫助弱勢社群,點解可以咁官僚,連file(檔案)都唔肯開?」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直指勞工處與社署不負責任,令工友求助無門,有違保障僱員及弱勢權益宗旨。鄧又說,近年個別行業「假自僱」情況嚴重,當局卻一直以消極態度應對,未能設立懲罰機制杜絕無良僱主的剝削行為,當「被自僱」工友因工受傷或發生其他糾紛,往往需訴諸法庭,嚴重浪費公帑及工友時間,造成雙輸局面,故要求當局檢討現行機制,透過教育及執法,保障工友權益。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有關辦事處職員沒有印象事主曾提出求助,亦未備有關紀錄,故未能就個案作出回應。發言人重申,倘當事人未能透過電話要求僱主呈報工傷或索取地址資料,職員會嘗試按當事人提供的僱主聯絡電話了解情況,如爭議未能透過該處解決,有關個案將交由法院裁決。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則說,該署並無當事人申請綜援的查詢紀錄,接獲本報轉介後已即時與事主聯絡,並即時處理有關綜援申請,綜援金亦已於日前發放。
記者:伍思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