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調查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拘控三內地漢,指他們涉管有十一份虛假文件,其中一份銀行文件涉四億六千萬美元(約卅六億港元),案件昨再在九龍城法院提訊。
控方修改控罪內容,三被告涉管有虛假文件增至卅二份,其中一份銀行文件涉及金額高達一百零六億美元(逾八百廿六億港元),案件押後至八月五日再訊,待控方索取轉介文件將案件轉介至區院審理,期間三被告續還押。
被告為戴麟懿(五十六歲)、李善容(四十九歲)及連春仁(五十歲)。戴和李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指他們五月廿一日分別管有廿份及九份虛假文件,連則與戴同被控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指他們管有三份虛假文書。此外,戴另被控逾期居留罪。控罪指涉案虛假文書中包括由渣打銀行發出的「擔保函」,承諾向ZHANG JiSheng付四億六千萬美元及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於今年四月至明年四月發出,金額為五百萬港元的銀行本票。此外,文書亦包括由滙豐銀行發出的「存款證明」,確認一筆一百零六億美元的款項被存入Phyllis Petroleum Group (HK) Limited的戶口。
案件編號:KCCC 195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