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一級女秘書望女成龍,對七歲獨生女的讀書成績極度緊張,遂化身「虎媽」管教。女兒自四歲起稍為答錯問題或做功課稍慢,便動輒遭摑臉及用間尺打手腳等體罰。虎媽狠招還包括捏實女兒的頸及將她頭浸入水中致呼吸困難,又逼她沖凍水涼等。終因女兒臉帶瘀傷回校及向同學訴苦而揭發事件,被告原被控兩項襲擊導致兒童傷害罪,昨於粉嶺法院獲控方撤控,裁判官下令被告以二千元守行為一年,毋須留案底;但亦不忘訓斥女被告教導子女「唔應該有暴力行為」。
卅九歲被告林肖玲與四十五歲樊姓丈夫育有七歲女事主X,一家三口住在大埔私人住宅。裁判官吳蕙芳直指案情嚴重,當庭訓斥被告一番。
法官指明白家長對子女「恨鐵不成鋼」的心理,但「唔係鋼就唔係,想打死佢(女兒)咩?」又質疑女被告:「你自己讀書好叻咩?」林低頭回應:「唔係。」法官續指:「你鍊住佢(事主)條頸,令佢缺氧抖唔到氣,咁佢咪仲蠢!」又反問被告:「你覺得自己有無病吖?我覺得你有,有病先會咁情緒失控!」裁判官最終提醒被告在守行為期間,不得再犯暴力案件,否則將要交出二千元。被告表示已吸取教訓不會再犯,日後會將監管X功課的責任交予丈夫。
控方案情指X今年九月升小二,而自X讀幼稚園時女被告已對她寄予厚望,每每測驗成績不理想及做功課稍慢,均遭被告用間尺打手板或臀。更有一次被告把只得四歲多的X的頭浸入一盆水內,至X感到缺氧,有時亦會在丈夫臉前打X,事後均要求X保密,X因害怕而啞忍。
至今年三月九日,X在家中因為計錯數,遭被告以間尺打手臂、手板及腳板,再遭扯頭髮、摑臉及捏着頸項約十秒,令X難以呼吸及想嘔吐。X承認從沒逃避虐打,因她愈避,被告就愈用力。
X兩天後臉帶瘀痕回校,因是次的痛楚令她受不了,終向一名年長同學訴苦,再由同學通知學校社工報警。X送院檢查後發現左臉有一厘米瘀傷,左上臂有一大片紅腫及瘀痕,留醫兩日後出院;被告被警方拘捕時承認犯案。
衞生署發言人昨回覆指,被告隸屬藥物辦公室行政事務部的一級秘書,又指署方會研究判詞,以決定是否需要採取紀律行動。
案件編號:FLCC 1976/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