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消防處去年共進行了廿七萬餘次消防安全巡查,但對該部門總部大樓的消防巡查卻闊佬懶理,直至本報記者揭發才改善,惟不作檢控,有寬己嚴人之疑。有物業管理行業人士指:「消防泵房擺雜物一定錯,呢啲連大廈管理員都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劉慧卿表示,消防處自己違規卻要他人去揭發,確實是一件極度尷尬的事,是不應該出現的。消防處作為防火執法部門,絕對需要做好榜樣,帶頭做好各項消防安全措施。如果因違規而出現自己向自己發出告票,真是貽笑大方,不但影響聲譽,更會令市民對消防處失去信心,會考慮在立法會討論事件。
另一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炮轟,事件對消防處來說是極大諷刺,作為一個執法部門而公然違規,難以服眾。他又指消防「其身不正,何以正人」,對自己的違規視而不見,要其他人揭破才作出改正,這種做法極不合理。對此,消防處處長應該公開道歉以平息眾怒,同時更要以身作則,樣樣執到正,不要再留下「混帳」。
有消防設備供應商指,根據《消防條例》,任何消防設備都不應受到阻礙,任何時間都需保持暢通,消防泵房擺放雜物一定做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幹事李凱稱,物業管理員也知道泵房必須清空及暢通,不可放雜物,消防處無理由「咁無知」。他又指,泵房屬獨立空間,平時需要上鎖,除管理及檢查人員外,閒雜人等絕不可胡亂進入,以免對水泵造成破壞。
洗衣機屬電器,體積又大,有機會造成阻塞,更可能引發火警,消防泵房闢作洗衣房絕對離譜。消防保安工程從業員協會主席蔡業堅表示,消防泵房用作擺放消防水泵,水泵主要將消防水喉加壓,令水有足夠壓力進行滅火。消防泵房可設於大廈天台、中層及地下位置。若果泵房因雜物阻塞而收到《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必須在十四日內作出清除,如逾期仍未執行,將會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