蟻民小貪官不饒 權貴大咬竟逍遙

同人唔同命,同遮唔同柄,今時今日做一個無權無勢嘅弱雞小市民真係好鬼死冇陰功o架,隨時因為一個幾毫而惹禍上身。高高在上嘅達官貴人就唔同嘞,無論幾咁貪婪又幾咁大咬,始終有本事得到法外開恩嘅特殊優待。

因為一個幾毫而惹禍上身絕對唔係誇張失實嘅隨口亂噏,大家應該記得前一排有個的士司機,只不過找贖少咗五毫子之嘛,竟然被乘客報警緝兇,而警方居然又煞有介事立案調查,將呢一個已經完全忘記有呢一回事嘅的士司機捉上法庭受審。好彩,法官大人明察秋毫,質疑警務人員小題大做,最終控方撤回呢一單無厘頭到極嘅「五毫子官司」。

之但係好可惜,有人仍然為咗區區一元咁大把而被執法者告到甩褲。話說東區海底隧道有一位收費員,任職十九年o架嘞,有一日工作期間執起一元硬幣放入褲袋,上司從閉路電視見到咁嘅情況,唔理三七二十一報警處理。呢一位人到中年劫數難逃嘅收費員,就咁被官老爺捉上法庭受審,法官以一項盜竊罪判佢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兩年,繳付一千元堂費。被告由於一蚊雞惹禍已經夠悲哀,更加大鑊嘅係連份工都冇埋,慘遭公司解僱之後痛失一大筆退休金。

冇錯,貪五毫都係貪,貪一蚊都係貪,之不過功夫茶想問一問,若然蟻民貪少少都要秉公處理,前特首曾蔭權嗰種貪盡海陸空又點計呀?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利用數以萬計嘅公帑豪飲宴客,呢一筆爛帳又點算呀?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講得啱呀,執法部門以及法官大人喺「一蚊雞官司」之中矯枉過正,若然小職員貪一蚊都要嚴懲,貪曾應該判無期徒刑啦!

講起達官貴人擁有特權,簡直係七竅生煙眼火爆。好似嗰個法官姪女Amina咁吖,醉酒駕駛撞車不特止,居然倀倀雞雞出手摑到個警察暈陀陀,結果襲警咁大罪都唔使收監,後來只不過因為違反保釋條件而入冊咋。如果換成無權無勢嘅弱雞小市民,你試下摑警察叔叔一巴掌吖,話唔定好似嗰一個尼泊爾籍流浪漢咁樣死於警槍之下。

唔好怪功夫茶長氣,廉署調查咗咁耐嘞,到底貪曾幾時先至法辦呀?人哋隧道收費員貪一蚊小便宜之嘛,查案查到風雷火電,極速落案,極速上庭,曾爵士左貪右貪上貪下貪,涉及嘅金額閒閒地係一蚊雞嘅幾十萬倍甚至更多,點解仲任得佢好似「金翅自由鳥」咁樣風流快活呀?蟻民小貪就罪不可饒,權貴大咬就法外逍遙,咁嘅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直情係令人唔識笑嘅爛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