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有位高官多年前被指在臨時澳門市政局撤銷前十多日匆忙制訂內部規章,並迅速批出十幅永久墓地,其顧問的家人是獲批人之一,因而被指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瀆職及濫用職權罪,結果澳門終審法院指沒有充分迹象顯示其觸犯有關罪行,決定不予起訴。本來,終院一錘定音,旁人是無權置喙的,但還是有人直斥這是官官相衞。
老實說,澳門當局處理歐文龍世紀巨貪案拖泥帶水,法律尊嚴蕩然無存,被質疑官官相衞一點也不奇怪。天下烏鴉一般黑,說到官官相衞,香港恐怕比澳門更黑。就以香港富商捲入歐文龍案為例,過程全在本港發生,懷疑賄款的支票是本港銀行支票,存入的戶口亦是本港銀行戶口,但案件卻不是在香港審訊,而是拱手交予澳門處理,結果一拖再拖,這不是很奇怪嗎?當時就有人懷疑事件可能涉及包庇,矛頭直指時任特首的煲呔曾爵士及時任廉政專員的湯顯明,甚至涉及北大人。如今看來,這種懷疑並非沒有道理。
貪湯離職後即時獲委全國政協委員,而貪曾若不是被東方報業踢爆連串貪腐醜聞,此時可能也已當上全國政協副主席,成為國家領導人了,這實在很難不令人懷疑涉及政治交易。你保護我,我回饋你,不就是如假包換的官官相衞嗎?堂堂政協竟成為政治交易的籌碼,淪為貪官收容所,難怪被指藏污納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