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教練偷學生百元候懲

【本報訊】中學足球隊男教練帶隊到球場練習時,趁着學生專心踢球,打開其中一名學生背包偷取一百元,結果遭到場觀看訓練的同校體育教師目擊揭發及報警。涉案教練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正準備與女友買樓,備受金錢壓力,一時貪心才犯案。裁判官下令將被告收押至下月四日,待索取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

同場體育教師目擊報警

案情透露,被告譚達成(三十六歲)自去年十二月起在保良局顏寶鈴書院任合約足球教練,每周均會帶球隊外出練習。今年四月十二日下午五時,被告帶球隊到紅磡高山道公園內的足球場練習,期間他趁學生專心踢球時,伺機在足球場看台上打開一名學生的背包,拿出銀包偷取一百元,再將之放入褲袋。到場觀看訓練的同校體育教師目擊事件,即時喝停被告,並報警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而犯案,並懇求警員給予機會。

辯方昨求情稱,被告過往不斷進修,成功考獲足球教練牌,自○六年起在不同學校擔任足球教練。辯方承認案件涉及違反誠信,但強調被告並非有預謀下犯案,只是案發時他正準備與女友一同買樓,因而飽受經濟壓力,情緒受困,一時貪心才會犯案。裁判官明言會考慮判被告入獄,現階段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案件編號:KCCC 166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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