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十九歲項目經理蔡傑強於三年前在沙田踏單車時,遭突然塌下的大樹砸死。死者的遺孀於前日入稟高院向管理林木檢測工作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索償。死者的遺孀昨表示,事件至今已過了很長時間,她不想再談,她的家庭沒有經濟困難,今次入稟是要為亡夫討回公道。
原告包括死者的遺孀黃美玉及她的女親人黃美玲(譯音),兩人以死者蔡傑強的遺產管理人身份興訟向康文署索償。入稟狀指,一○年六月十四日上午,蔡在沙田圓洲角公園附近單車徑踏單車時被塌樹砸死,該宗意外是因被告疏忽而起,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償。死因庭於事發一年後就事件展開死因研訊,結果裁定蔡死於意外。
黃美玉當時指事件「絕對唔係意外,係人為疏忽」,並痛斥政府聲稱已進行樹木保養政策不可信,但她昨表示不想再談及事件。
案件編號:HCPI 4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