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旅行團以購物點代替景點,行程中五個景點,當中三個都是指定推銷場,每到一個「展館」,導遊都會數人頭,團友獲派一個號碼牌,團友身份的記者即時向導遊查詢號碼牌用途,導遊默認號碼牌是用作向商舖收回人頭費的記認。導遊又指團友消費額達一定金額,可獲「食飯加餸」獎賞。
「每位團友值十蚊人仔,會抽一成做佣金。」知情人士透露,旅行社開辦這些超平價團,雖然聲稱團費只需數元,但加上入會費、小費等,每人最低消費已經要五、六十元,團友購物時,旅行社可獲一成佣金,以記者跟的團為例,當日全團購物約花三萬五千元,旅行社佣金便有三千五百元,加上當日團費近二千元收入,每月若能舉行十數團,利潤十分不俗。
香港入境團旅行社協會名譽會長吳光偉表示,業界競爭大,部分旅行社以極低團費吸客,再靠回佣與人頭費補貼利潤,而團友所花的錢,商店、旅行社和導遊之間如何拆帳,分帳比率等,則每條旅遊路線各有不同。此外,自從發生多宗內地來港旅客與導遊爭執事件後,旅遊業議會推出多項措施,藉以杜絕「零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