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關注度假營變宿舍

獲政府資助營運的烏溪沙青年新村,將康樂用途的營舍出租予浸會大學當學生宿舍牟利,引起審計署關注。香港中華基督教青年會(YMCA)自二○一○年起將烏溪沙青年新村近三分之一單位租予浸會大學作學生宿舍,涉及租金每年逾六百萬元,但政府每年只收取YMCA象徵式租金不足三百元。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批評港府當局是「隻眼開隻眼閉」,縱容YMCA出租營舍變做大學生宿舍圖利,剝削港人權益。

逢周五出版並隨《太陽報》附送及免費派發的最新一期《好報》報道,以私人遊樂場契約形式批地的烏溪沙青年新村,現契約於九一年批出,YMCA僅支付一萬六千元便可租用十一公頃土地到二○四七年。而契約列明,烏溪沙青年新村只可作康樂營,不能作商業或住宿用途。

主動終止租約 疑自知出事

但浸大自二○一○年起租用烏溪沙青年新村其中一幢大樓供內地生居住,去年再租多兩幢,合共四十四個單位,分別為四人房和六人房,而烏溪沙青年新村只有五十四個家庭營舍和一百零六個團體營舍單位。

審計署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時說,留意到有關事件,尤其是YMCA主動決定終止租約,或許亦認為做法有問題。至於審計署會否跟進調查事件,發言人則表示不便透露。

指助內地生適應 無違地契

據悉,當年是YMCA主動聯絡浸大提供宿舍,但今年五月突然通知浸大,本學年結束後終止租約。YMCA和浸大都拒絕透露租金,但根據受影響的宿生(主要為內地學生)透露,每人需付約二千元月租,即浸大每年收逾六百萬元租金交YMCA。

YMCA回應說,有關的營舍租賃事宜是「合作事工計劃」,協助內地學生適應香港社會,並在營地為同學建立支援網絡。地政總署則聲稱,若建基於YMCA提供的資料,對方並無違反地契條款。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