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連串貪腐醜聞的前廉政專員湯顯明首度出席立法會帳委會聆訊,雖然口口聲聲願意配合聆訊,惟全程迴避問題,浪費時間。縱使立法會帳委會決定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正式發出傳票,再次傳召他出席聆訊,結果恐怕也不會有甚麼分別。事實上,要貪官主動認罪並非易事,廉署自行清理門戶才是伸張正義、挽回形象的唯一方法。
龜縮逾月的湯顯明,昨日在多名法律顧問陪同下出席立法會帳委會聆訊,面對議員輪番提問,湯顯明顯然「有備而來」,不是詐傻扮懵,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以所謂法律權利、正受廉署刑事調查為由拒絕回應,全無悔過認罪、坦白交代的誠意,以致多名議員忍不住直斥他「不甘不願,浪費時間」,「敬酒不吃吃罰酒」。帳委會主席石禮謙則批評他對議員質詢採取「三不」政策,「答不到、不願答、不肯答」,聆訊被迫腰斬。
湯顯明與傳媒見面時故技重施,答非所問,不斷帶人遊花園,甚至扮出可憐相,一度語音哽咽谷眼淚,企圖博取公眾同情。這一招其實屢見不鮮,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去年出席立法會公審亦故作悽慘狀,好不容易才擠出鱷魚淚,醜態百出。最諷刺的是,湯顯明聲言相信法律公正,整件事最重要是維護廉署公正形象。其實,當他濫用公帑瘋狂遊埠、瘋狂送禮、瘋狂收禮、瘋狂飲酒作樂之際,何曾將法律公正、廉署形象放在眼內?
立法會首場公開聆訊半途而廢,可以說是意料中事。任何貪官都不會輕易認罪,都會抱着僥倖之心負隅頑抗,何況湯顯明是官場老油條,又在廉署工作多年,熟悉立法會聆訊及調查程序,具有豐富的反偵查經驗,所以他有恃無恐,以法律權利當「護身符」,以刑事調查作「擋箭牌」。雖然帳委會決定引用特權法繼續追殺,傳召他出席本月底的第二場公開聆訊,理論上他必須如實作答,但如果他以「不記得」、「不清楚」等拉布手法迴避質詢,即使特權法也無奈其何。不難想像,下一場立法會公開聆訊,湯顯明勢必繼續以種種賴皮手法蒙混過關,迫使聆訊不了了之。
歸根究柢,立法會帳委會並非包青天,不管被傳召人是否配合聆訊,立法會可以給予的最高懲罰不過是「譴責」而已,對於不知羞恥的貪官而言,根本無關痛癢。所以本報一直認為,惟有廉政公署親自出手清理敗類,才有希望將貪官繩之以法,才能挽回公眾對廉署的信心。從哪裏跌倒,就從哪裏爬起,廉政公署的金字招牌因湯顯明而蒙污,當然要從湯顯明身上討回來。
事實上,廉署打蒼蠅容易,打老虎難,須知港英餘孽盤根錯節,官官相護,曾蔭權貪腐案查了一年多仍沒有下文,可知利益集團勢力之大。能不能清除阻力,能不能將貪官明正典刑,端視港府有沒有撥亂反正的勇氣及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