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黑心食品氾濫成災,已到了無物不毒、無食不憂的地步。近日,內地又掀嚴打食品犯罪之風,當局聲稱要讓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價」,要讓謀財害命的奸商「傾家蕩產、人頭落地」,其語氣之嚴厲,近年罕見。
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日前首次明確界定製造、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定罪量刑標準,對「最高可判死刑」的食品犯罪,做出了更為細緻具體的司法解釋;總理李克強更放出狠話,下令對食品違法務必「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亂」;國家食藥監管總局亦召開大會打擊「四非」,重申懲治奸商、絕不手軟的決心。
當局重拳出擊,頗有威勢。問題是,這場嚴打到底是雷厲風行還是虎頭蛇尾?「人頭落地」到底是說說而已,還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國人拭目以待。
內地食品市場亂象由來已久,當局喊打喊殺多年,制訂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監管法規,設立了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還開展一系列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和整頓。可惜始終雷聲大雨點小,執法不嚴,效果不彰。更諷刺的是,胡溫時代承諾的「一到兩年解決中國食品安全問題」,至今不僅沒有兌現,反而淪為「空談誤國」的笑柄。
最高法院統計數字顯示,近三年來,全國審理的各種食品違法案件多達一千五百三十三起,是三年前的十倍。但實際上,自○八年爆發三聚氰胺毒奶粉事故以來,食品造假問題不但未見收斂,反而愈演愈烈,層出不窮,百姓怨聲載道,苦不堪言,最近甚至出現老鼠肉冒充羊肉、以劇毒栽種生薑,再次敲響了中國食品安全的警鐘。
問題食品遏而不止,元兇之一正是政府尸位素餐,監管形同虛設。以毒生薑肆虐為例,若非監管部門睜眼閉眼,薑農怎敢明目張膽地使用劇毒農藥?又如年初石家莊整治注水牛肉市場,行動還沒開始,竟然就有工商人員通風報信,收錢走人。內地食品監管看似嚴密,實際上多是敷衍塞責,甚至有貪官充當保護傘,助紂為虐。如果當局不下定決心整肅吏治,斬斷官商勾結的利益鏈,所謂監管只能徒具虛名。
此外,奸商變本加厲,違法成本低也是一大原因,刑罰過輕對不法分子根本起不了阻嚇作用。美國和歐盟對食品安全處罰極其嚴厲,除了嚴刑峻法外,對危及公眾健康的問題食品罰款,動輒千萬甚至數億美元,真正讓奸商被罰得傷筋動骨,直至傾家蕩產。但內地刑法相對較輕,對一般違法犯罪者通常只處三、五年徒刑,早前湖南一宗製售注水牛肉案犯,不過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如此輕判,怎能震懾黑心商人?
張居正有言:「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中國黑心食品屢禁不止,不是因為法律不夠嚴謹,而是因為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如今對製售坑渠油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最高可判死刑,無疑有助於懲奸除惡,撥亂反正。惟關鍵要看當局能否做到令出必行,違法必究,既要讓謀財害命的奸商傾家蕩產、人頭落地,也要讓監管瀆職者身敗名裂、烏紗不保,否則,嚴打風暴過後,食品亂象又將故態復萌。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如果當局連民眾最基本的「吃得安全、吃得放心」都無法保障,高談「中國夢」又有甚麼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