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該想Call的士。」「無問題,十五分鐘後到,車牌係78××。」平凡電召的士服務,成為阿聰與阿玉孽緣的紅線。兩人由司機與乘客關係,發展成朋友,甚至發生超友誼關係,更不時驅車到荒山野嶺「車震」;惟這段情男方投入,女方顧忌兼早有男友,失衡關係注定失敗收場,故當女方提出分手,男方接受不了,因愛成恨,演變成一死一監禁的悲劇。
一○年十月二十六日晚,在西貢龍蝦灣大坑口村一偏僻山頭,「阿聰,不如今次係最後一次(性交)!」數分鐘前,阿玉還與阿聰纏綿擁吻,互相愛撫,惟親熱途中有車輛駛經,兩人便停止進一步舉動,但仍光着下身傾談,對阿玉突然冒出這句說話,阿聰感到莫名其妙:「吓,點解呀?」阿玉解釋因其德籍男友將由北京回港,擔心兩人關係曝光,影響與男友發展,要求分手。
阿聰頓感晴天霹靂,七上八落,豈料阿玉竟於此時提出借錢要求,還建議阿聰找財務公司幫手,令他怒不可遏,斥責對方無良心,阿玉反唇相譏:「有(性)需要時就搵我,我依家欠卡數有難,你就唔幫我。」阿聰則回應:「我唔幫你,我為咗你,已經搞到債台高築!」兩人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四手「你一拳,我一掌」在狹窄車廂內晃動,期間阿玉手肘撞到阿聰下體,「哎吔」阿聰劇痛難抵,無名火起用雙手緊扼阿玉的頸,即使阿玉奮力反抗及掙扎,但阿聰未有停下,直至阿玉失去知覺,他才緩緩鬆開雙手,但已犯下大錯。
時間回到○九年十一月,四十多歲的阿聰應電召首次接載任職文員、二十多歲的阿玉,蓄有長髮、斯文的她,竟選擇坐在司機旁位置,對人毫無戒心,令阿聰覺得她很特別,兩人亦很快熟落起來,並交換電話號碼。每當阿玉需要的士服務,她都會Call阿聰接載,但兩人仍維持司機與客人關係。
拍拖經驗不多的阿聰,漸漸被活潑、健談的阿玉吸引,漸生情愫,礙於對方已有男友,故將感情壓抑。至一○年農曆新年間,他們首次單獨約會,關係由司機與乘客,變成朋友,阿聰做了阿玉的御用「柴可夫」免費接載。
「我借錢畀你都得,但之後每星期要同我搞嘢(性交)一次。」一○年中,阿聰迷戀阿玉已達不可自拔的地步,故當阿玉要求他借款一萬元時,他趁機提出性要求,阿玉考慮了一會後,點頭同意,令他歡喜若狂。自此,兩人每星期都驅車到山頭野嶺「車震」,包括飛鵝山、西貢龍蝦灣或清水灣僻靜處。
因駕駛的士關係,阿聰對各區非常熟悉,選擇與阿玉「車震」地點亦極其隱蔽,其中案發現場西貢龍蝦灣大坑口村一墓地入口,更是人迹罕至。「嗰度係我哋祖先墓地,外來人唔會去。」記者重返現場,於大坑口村遇上村民梁先生,他表示對「車震」兇案有印象,並說該墓地除村民外,沒有人前往。
在梁的指點下,記者找到「車震」位置,只見一棵大樹下掛有一個由大坑口村公告的告示牌,指該處為通往墓地的私家地,閒人免進。事實上,該處十分偏僻,除供車輛行駛的一條車路外,周圍均是樹木雜草,偶爾才有車輛「路過」,人影難見,加上沿路沒有街燈,晚上更是漆黑一片,在此「車震」或「殺人」,確實叫天不應,叫地不聞。
而阿聰與阿玉兩人的親密關係,一直處於「地下」狀態,原因是阿玉早有一名正印的德國籍男友,而阿聰亦知道自己是第三者,卻單方面以為阿玉最終會揀他,放棄外籍男友,惟阿玉不肯公開兩人關係,表現若即若離,早已令阿聰忐忑不安,及後得知阿玉曾與德籍男友共賦同居,他一度想揮慧劍斬情絲,但陷入愛的泥沼的他,已無法自拔。
「阿玉、阿玉……」阿聰雙手用力搖動阿玉的身軀,但見對方毫無反應,心想「唔通真係死咗」,他雙手不停顫抖,想到兩人親密「車震」關係應該無人知,只要將屍體毀滅,再製造不在場證據,應可逃過警方耳目。想好棄屍計劃,他即時將阿玉抱起搬落車尾的行李箱,並把阿玉早前放在後座的牛仔褲、白色內褲及一對白布鞋,扔棄兩旁草叢,然後驅車離開。
阿聰再將的士駛到鴨脷洲利南道垃圾站旁海邊,待夜深時分,四野無人之際,將阿玉抱出車尾箱,連同其淺藍色手袋,一併扔落黑漆漆的大海,希望屍體從此石沉大海;但願望未有成真,阿玉的屍首翌日浮上海面,警方未幾更將阿聰拘捕,並揭發了這宗車震謀殺案。
法醫驗屍後,證實阿玉是溺斃,並非扼斃。得知阿玉的真正死因,阿聰發出悽慘呼叫,「如果我唔係咁驚,個心鎮定啲,就唔會有咁嘅事。」但一切已經太遲。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西貢龍蝦灣大坑口村
一墓地入口小路
四十三歲(案發時年齡)的士司機溫劍聰,戀上二十五歲女文員余惠玉,兩人常到僻靜處「車震」,因感情及金錢問題爭執,阿聰將阿玉扼暈,復將她拋入海令其溺斃,屍體翌日被發現
阿聰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