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認報復 啤酒倒還書箱

【本報訊】無業女子聲稱不滿在圖書館使用電腦時被職員監視,之後疑作出報復行為,連續三日於凌晨時分涉嫌分別將啤酒、水及一些液體倒入館外的還書箱,又在箱上的膠牌寫上「你日日留守在此吧」,館方職員經點算後發現價值近七千元的九十二本書及兩張光碟遭毀壞。女子在最後一次犯案時被巡警拘捕,她昨解往屯門法院提訊,承認三項刑事毀壞罪,裁判官將她收押至五月卅一日轉往荃灣法院,以待索閱感化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始作判刑。

女被告黃嘉欣(卅歲)被控分別在今年五月十四、十五及十六日,於青衣青綠街公共圖書館外刑事損壞九十二本書、兩隻光碟及一塊膠牌。控方透露被告初犯,並要求被告作出六千八百多元賠償予圖書館。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作賠償,又透露她有失眠問題,因一時衝動才犯案,她現與六十多歲的父母同住。

連續三日被淋濕

案情指圖書館職員在五月十四日早上發現還書箱內有一支空的啤酒樽,查看下又發現箱內的書被啤酒浸濕,之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見到被告同日凌晨時分將啤酒倒入還書箱。另一職員翌日早上檢查還書箱,見箱上一塊膠牌寫上「你日日留守在此吧」字句,又再在片段中見被告倒液體入還書箱內。被告在五月十六日凌晨再次將水倒入還書箱犯案時,被巡警拘捕。

案件編號︰TMCC 166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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