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實願賠合理實際損失

【本報訊】長實拆售酒店雍澄軒房間觸礁,繼而單方面取消交易,有買家昨日表示,為了購買雍澄軒房間,向銀行加按物業,若取消按揭,銀行將罰他手續費近十萬元,他為此要求長實賠償損失。長實昨回應時重申,若買家因取消買賣,涉及法律及有關開支以外的合理實際損失,在證明屬實後,可獲有關賠償,包括因取消銀行按揭而引致的手續費及罰息。

十多人向議員求助

證監會指長實拆售雍澄軒,違反集體投資計劃的規定,長實於是單方面宣布取消交易,願向買家退回訂金,以及支付一萬元作為律師費。買家香先生昨在電台節目稱,他購買雍澄軒一個價值三百萬元單位,向長實支付了五十萬元,並將自住和投資物業加按,若取消按揭,銀行會罰他手續費近十萬元。

香先生透露,他前日與另三名買家約見長實代表,質疑長實銷售時有誤導,「講過可以自住,後來又改口,我話有誤導,係刑事,但他們說,不要同我們講法律,我們大把律師,十幾個律師在樓上,嚇窒我們。」他說,長實代表指買家可透過律師表達訴求,但每封信都要收費,他希望長實對小投資者仁慈一點。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已有十多名買家向他求助,盼長實可按個別情況合理賠償,他認為長實若拒絕賠償,將令聲譽受損;他亦建議買家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希望啟動訴訟基金向長實索償。經濟學者關焯照稱,長實單方面毀約令投資者損失,但買家處弱勢,他認為需設立集體訴訟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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