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次非法擴展營業
食環署指,位於二陂坊六號地下的「老友記美食坊」,今年二月兩次因違反《食物業規例》非法擴展營業範圍而兩度被法庭定罪,罰款共四千元,根據違例記分制,該食物製造廠持牌人又被記三十分,店舖因此須停牌十四天,昨起至本月三十一日須暫停營業。
食環署補充,「老友記美食坊」持牌人去年十月曾因相同違例事項兩次被法庭定罪及罰款四千元,因而被記下三十分,並於去年十二月被暫時吊銷牌照七天。該署發言人提醒,食物業處所持牌人必須遵守《食物業規例》,否則牌照可能被暫時吊銷或取消,持牌的食物業處所亦須在處所入口附近顯眼處展示已領有牌照的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