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多次偷教科書案底的香港大學畢業生,於去年刑滿出獄後第廿八日重施故技,於周末潛入曾就讀的名校聖保羅書院內,偷走廿一本價值二千五百多元的教科書,惟犯案過程被閉路電視攝錄,「偷書賊」之後到附近書店出售賊贓不果,但已被店員「點相」。警方最終憑攝錄片段拘捕被告,他雖狡辯當時回母校踢波,但因遭店員認出而揭穿謊言。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法官重判他入獄廿二個月,並下令他需賠償學校二千五百廿元。
於港大文學院畢業的被告楊嘉傑(卅六歲),過往有七次案底,其中四次與本案控罪相類。法官昨判刑指,被告上一次干犯的偷書案剛巧亦是他審理,被告當時求情曾指,因女友○三年心臟病去世的打擊令他患有抑鬱症,加上○九年被判破產後因經濟困難而犯案。而這次的求情則聲稱因出獄後找不到工作,怕父母擔心才再犯,且已感後悔。法官認為被告再偷書,早前的監禁對他明顯未能起作用,他被捕後又砌詞否認,顯示他沒有悔意,故必須判以具阻嚇性的囚刑。
不願出鏡的被告父親昨於家中接受本報記者查訪,他指對兒子犯案亦大感不解,他不認為兒子因財困而犯案,又指家中不缺錢。他透露兒子一向沉默內向,有事亦不懂向人傾訴,女友的死對他打擊甚大。對於兒子有不俗的學歷,但因多次犯案而前程盡毀,父雖感到可惜,但仍會支持兒子的。
案情指身穿波衫攜袋的被告於去年十一月十日下午潛入聖保羅書院,於教員室偷走廿一本教科書,其後到附近書店賣書,店員質疑每本書各有不同名字而拒買,校方兩日後發現失竊報警而將他拘捕,並在他家中找到犯案所穿波衫及用袋。據資料指被告○九年潛入黃大仙可立中學偷走學生書本,被判監十六個月;前年七月又到薄扶林余振強紀念第二中學偷十六本參考書,被判監廿二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