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早前捲入多宗錢債糾紛的信成假期董事侯叔祺,去年無依法出席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調查聆訊,涉嫌干犯《旅行代理商條例》內的刑事罪行,被警方首次引用該例提出檢控。侯昨到觀塘法院應訊,他否認一項沒有遵從責任罪,裁判官准他以現金三千元保釋至五月三十日再訊,期間不准離開香港及騷擾證人。
被告侯叔祺(五十九歲)報稱商人,他在控罪書上報住在海景酒店一間套房;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十一月三十日沒有遵從旅行代理商條例獲發給通知書的人的責任,即旅行代理商註冊主任在去年十一月廿八日要求侯出席十一月三十日的內部聆訊,但侯最終沒有出現。
控方昨指被告是信成假期的負責人,事發時沒有應旅行代理商註冊處的要求提供其公司續牌的資料,處方遂於去年十一月廿八日向被告發出通知書,要求被告出席內部聆訊解釋公司財務狀況,處方確證被告已收到通知書,但被告並無依期在十一月三十日出席聆訊,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被告應訊後在庭外表示,去年八月證實患有心臟病,因身體不適才沒有出席涉案內部聆訊。
信成假期去年旗下五間分店突然全線停業,旅遊業議會和註冊處共接獲一百宗投訴和查詢,受影響人數超過三百人,涉及金額約六十五萬元。
案件編號:KTCC 2162/2013